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5 年 7 月 22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筹划、讨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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