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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8 19:08:08 股吧网页版
洁雅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8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 号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114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0,636,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62.756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数 65,496,50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8.19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 5,139,5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4.56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 110 人,代表股份数7,008,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6.226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数 1,868,85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66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 5,139,5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数的 4.566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800,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20%;反对198,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364%;弃权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20%;反对198,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364%;弃权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6%。

公司股东胡能华先生、叶英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公司股东蔡英传先生、冯燕女士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741,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6610%;反对198,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364%;弃权2,067,643股(其中,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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