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留住优秀人才,扩大激励对象覆盖面,强化激励效果,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
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三个归属期 2027年 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营业收入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5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 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营业收入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
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
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
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
属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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