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扩大激励对象覆盖面,强化激励效果,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拟定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叶英女士、杨凡龙先生、王婷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董事冯燕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非独立董事俞彦诚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本人一向赞成股权激励,但认为本次股权激励方案出台时机及测算过于保守,存在不合理,且未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本方案全部为限制性激励且大幅低于净资产,有损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持否定意见,投出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叶英女士、杨凡龙先生、王婷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董事冯燕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非独立董事俞彦诚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本人一向赞成股权激励,但认为本次股权激励方案出台时机及测算过于保守,存在不合理,且未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本方案全部为限制性激励且大幅低于净资产,有损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持否定意见,投出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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