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重庆同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7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817%)的股东重庆同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为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204%)。
2、同为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云平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胡云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同为合伙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是合伙人因个人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同为合伙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同为合伙 首发前股东 1,708,000 1.6817
注:本公告中计算相关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854,700股后的总股本101,563,420股为基数。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合伙人个人资金需求
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及相应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2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04%(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此前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重庆同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如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在减持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有权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本企业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交付至公司。
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股份减持颁布最新规定,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同为合伙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其做出的各项承诺。
(三)同为合伙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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