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8 19:05:08 股吧网页版
雅创电子: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105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

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华良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2025 年9 月8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股东会,
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同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
聘任或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谢力书先生(董事长)、黄绍莉女士、许光海先生、华良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王众先生、ZHU QING 女士、常启军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 7 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东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东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其中,常启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 常启军 王众、黄绍莉

提名委员会 王众 许光海、ZHU QING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众 常启军、黄绍莉

战略委员会 谢力书 王众、ZHU QING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具体如下:

总经理:谢力书先生

董事会秘书:樊晓磊先生

财务总监:樊晓磊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付龙君女士

内审负责人:李治强先生

谢 力 书 先 生 的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简历请见附件,上述人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事项。

樊晓磊先生、付龙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樊晓磊、付龙君

联系电话:021-51516111

传真号码:021- 60833568

电子信箱:security@yctexin.com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