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组织券商”)受委托担任盐城硕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或“硕卿合伙”)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创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组织券商。
经核查,国信证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
截至2025年8月15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 占总股本比例 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持股数量(股) 中股数的总股本比例
1 硕卿合伙 8,619,000 5.88% 6.12%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 6,980,000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股份比例 转让股份来源
硕卿合伙 6,980,000 4.96% 80.98% 首发前股份
注:计算比例时以公司总股本 146,665,777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5,800,002 股后的数量 140,865,775 股为基数。
转让方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雅创电子首发前股东,根据《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国信证券向投资者发送《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
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8 月 15 日,含
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雅创电子股票交易均价的 70%,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申购价格优先、申购数量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申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6,980,000 股),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申购价格优先:按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申购数量优先:申购价格相同的,将按申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申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购价格及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项目邮箱收到《申购报价表》的时间,由早到晚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申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申购股份总数等于或者超过 6,980,000 股,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6,980,000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申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申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相同的有效申购量则按申购数量由大到小、申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行排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 6,980,000 股。
投资者申报的价格中有高于或等于最终询价转让价格的,所有高于或等于询价转让价格的申购价格所对应的各档申购股数不累计计算,取其中申购股数最大的一档作为有效申购股数。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申购股份总数少于 6,980,000 股,全部有效申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所有有效申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
2、对询价转让结果进行调整的方法
当询价对象累计有效申购股份总数少于 6,980,000 股时,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若启动追加程序,组织券商将根据有效申购报价高低,依次询问询价对象是否以依照前款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参与追加认购,相应追加转让数量;若上述询问后认购仍不足的,组织券商将向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询问是否依照已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参与追加认购,相应追加转让数量。
若最终追加后认购仍不足,组织券商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确定受让方与最终转让数量,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最终转让的数量不超过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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