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要求,对百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6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41,667 股,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81,125,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8,166,667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5,911,01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95%,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2,255,65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05%。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3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上述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8,166,667 股
增加至 108,919,903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4 年 10 月 15 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上述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8,919,903
股增加至 109,228,284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9,228,284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9,600,00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东为邵春能、楼金芳、尤敏卫、杭州跃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福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百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股份限售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并且,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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