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7 15:32:53 股吧网页版
广立微: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5-043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 188 号
A1 号楼 4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5 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
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莉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陆春龙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5),其中,《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 备查文件

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