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5-03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立微”)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4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5,922,003 股,
占公司总股本 37.91%(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 38.5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5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60,104,68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80.0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895,31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9.95%。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归属登记,总股本由 200,000,000 股增加至 200,281,088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0,281,08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为 92,666,932 股,占公司总股本 46.2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7,614,156 股,占
公司总股本 53.7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4 名,为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广立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勇军和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广立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收盘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企业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郑勇军先生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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