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吸引优秀人才,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帮助员工安居乐业提升幸福指数,保留关键人才,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推出“广立微安居计划”,将投入部分自有资金通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委贷银行”)以委托贷款形式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为规范员工安居借款的申请、审批及管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制订《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居借款,是指公司为解决员工安居需求,通过委贷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有条件免息的贷款,并要求员工在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和利息(如有)。该借款用于员工安居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装修、家居购置等用途,且应当符合委贷银行关于资金用途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含所属分公司)的所有符合本办法申请条件的员工,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的控股公司视同为全资子公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不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与前述主体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人。
第二 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公司以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为前提,向员工提供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员
工安居需求。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免息借款。
第五条 申请安居借款的员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员工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且连续工作二年(含)及以上,职级为M7或P7(含)及以上;员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跨主体调动的,任职时间累计计算(自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首次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至申请借款日);
(二)借款员工在职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借款前二年工作表现良好,最近一次年度考评结果为B+(含)及以上;
(三)安居借款仅限于借款员工用于在境内长期工作所在地唯一自住商品房的安置所需(以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套数查询结果为准),且借款员工应为住房的所有权人之一;
(四)借款员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同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仅接受其中一方的借款申请;
(五)借款员工申请时的年龄加借款期限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
(六)个人无不良征信记录(如有过连续逾期或信用卡恶意透资记录被银行列入黑名单的,需自记录消除满五年),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对于不符合(一)(二)条件的高绩效优秀员工、特别引进人才,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董事长特别批准,可申请安居借款。
第六条 安居借款申请额度
(一)总额度
公司用于员工安居借款资金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即安居借款未偿还余额应当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的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如员工申请的借款金额超过公司借款资金池所剩额度,则按申请时间进行轮候和审批。
(二)员工个人借款额度
借款员工实际可借款额度根据工作所在地、职级分别确定,具体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工作所在地
员工职级
北京、上海、深圳 杭州、南京、广州 其他城市
P9/M9(含)及以上 70 50 30
P8/M8 63 45 27
P7/M7 56 40 24
上述职级和工作所在地信息均以提出借款申请时点的信息为准,借款后发生调整的不再变更借款额度。
第七条 安居借款期限、利息
(一)借款期限
员工安居借款期限为最长不超过五年(含),自委贷银行发放借款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由员工提出具体申请,经公司审核后由委贷银行与员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并以《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
(二)借款利息及罚息规则
1、借款员工履行了承诺的服务期限且在借款期间的任一次公司组织的绩效考核中,个人绩效考核评价均在B级(含)以上,免计利息,归还借款时仅需要归还借款本金。
2、在借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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