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华一敏先生审议批准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华一敏先生审议批准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权限范围之内将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含中国境内外,下同)相关事项的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长华一敏先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及海外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分公司和办事处的设立、变更及注销等事项需要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审议批准的决议。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简化分公司和办事处各事项审批的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将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相关事项的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长华一敏先生,具体授权范围如下:
分公司和办事处:本授权所指分公司和办事处为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华一敏先生有权审议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立及注销分公司、办事处;
2、决定及变更分公司、办事处的名称;
3、决定及变更分公司、办事处的负责人等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法律规定
分公司、办事处存续所必须配置的责任或授权代表人员;
4、决定及变更分公司、办事处的注册地址;
5、决定及变更具体办理分公司、办事处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含授权工作人员向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交、接收、签署、修改分公司、办事处设立的相关文件,履行登记分公司、办事处的各种手续;
6、决定及变更分公司、办事处的章程、制度等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国家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分公司、办事处存续所必须制定的规则或条例;
7、管理分公司、办事处的银行账户,包括同意分公司、办事处在各境内外银行开立或续开账户,签署与所述账户以及网上银行账户的开立、注销相关的所有文件;执行或授权相关人士执行分公司、办事处的银行账户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存款、收款、签发或兑付票据、货币兑换、查询、委托网上银行的操作员和管理员等,并针对上述操作签署相关文件;变更账户日常运作授权签字人,并可将其所有或部分授权转授他人;
8、对分公司和办事处设立、运营及注销过程中的未决事项进行处理和授权。
上述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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