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投
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
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竞争能力;
(三) 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投入产业效益化;
(四) 控制风险,加强监管。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
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及本制度中关于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
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重大经营与投资事宜。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且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五条 根据本制度进行决策的经营投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
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含优先购买、认缴出资等);
(十二) 其他投资事项。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
购买、出售此类资产);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
主营业务活动。
第六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者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当由公司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
事个人或者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七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经营投资事
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章 决策权限及程序
第八条 公司经营投资事项(对外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下同)
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一)公司经营投资事项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需经公司股东会批
准后方可实施: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