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7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1、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于2025年
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对应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19.50万股,并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将由209,092,000股变更为208,897,000股,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209,092,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08,897,000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
款进行相应修订。
2、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5年3月28日
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配套规定,公司拟对《可孚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鉴于本次修订内容较多,现将修订前后的《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步列示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为维护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为维护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
第一条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
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湖南可孚医疗科技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湖南可孚医疗
第二条 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长沙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照,营业执照号为91430111696240992G。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为
91430111696240992G。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09.2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89.70万元。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