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8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其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诠释及指引、中国香港法律等及其他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中国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修订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及其他配套公司治理制度。上述《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治理制度(草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股份(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现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同时自动失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香港公司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就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
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与前述拟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进行对比,修订
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为维护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
为维护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境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管理试行办法》”)、《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章程。
……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备案,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核准,在中国香港
首次公开发行【】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悉数
行使超额配售权前)(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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