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江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18 号 8 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51,552,23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注:公司的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的股份数,下同)的59.85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1,401,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9.67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150,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150,26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150,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745%。
3、公司全体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0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51,512,9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7%;
反对 35,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3,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9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280%;反对35,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092%;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2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02《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51,521,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8%;
反对 26,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2%;弃权 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9,7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845%;反对26,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196%;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5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03《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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