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实施及监督内部控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特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指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职责范围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人事部、内部审计部、各职能部门构成的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内部控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采取内部控制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和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是内部控制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审批《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三)认定重大缺陷以及审批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其内部控制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二)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三)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四)审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请董事会审批;
(五)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职责
总经理办公会行使经理层职责,负责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日常运行,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核内部控制缺陷及缺陷评价结果,重大缺陷提请董事会认定;
(二)了解、掌握内部控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和解决内部控制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跨部门重大事项;
(三)决策内部控制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内审部的职责
内审部是内部控制管理的复查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牵头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组织确定内部控制工作重点;
(三)汇总公司评价结果,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缺陷评价,将内部控制缺陷及缺陷评价结果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并监督内部控制缺陷的有效整改;
(四)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公司的各职能部门作为内部控制管理的实施者,主要职责包括: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管理层人员负责制定部门管理办法,并接受总经理办公会的监督;
(二)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上述部门管理办法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建设
第九条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实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格外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着力防范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重点体现不相容机构、岗位或人员的相互分离和制约。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十条 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内部审计以及法律事务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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