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明确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审批权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子公司印章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印章,包含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含电子签章)。
第二章 印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 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于固定场所,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印章外出。经批准携带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外出的,需两人同行互相监督。
第五条 印章专管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用印。盖印位置恰当,印迹端正、清晰,印章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一致(代用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第六条 有存根的证件、函件、介绍信、报告等应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合同、空白纸张等上用印。
第七条 印章管理职责
(一)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保管、管理与使用;
(二)财务经理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
(三)出纳负责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
(四)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
(五)公司董事长授权董事会印章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八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启用和注销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九条 公司级各类印章刻制由印章管理部门提交申请,部门专用章刻制由印章使用部门提交申请,将印章的用途、种类、名称、样式等进行详细说明。经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委派专人到国家法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并履行备案手续。公司的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印章。
第十条 印章刻制完成后,刻制申请人进行印章启用登记,并提交至总裁办公室,登记印章图样等信息,存档备查。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一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进行保管,负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所有印章必须由公司指定部门进行保管,部门负责人应指定印章专管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印章专管人员档案,对印章专管人员进行登记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用规范,公司所有印章应入柜加锁,妥善保管、随用随取、用毕立存,节假日应封存印章。一旦出现印章遗失、损毁、被盗,应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总裁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损失。
第十四条 如遗失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章等关键印章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并登报声明。
第十五条 印章管理转移,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另行指定专人代管并做好流程授权。
第十七条 印章保管须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内容,员工离职须办理印章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和注销
第十八条 印章使用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申请人需要提交用章审批流程,准确填写使用时间、文件份数、用章类型等信息,将所有需用章文件扫描上传附件,如合同文件需将全部合同进行扫描,不可只上传签章页,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总裁等授权的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任何人不得在申请人所持的空白格式化文件或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严禁开具空白证明。
第十九条 对已盖印章的文件内容更改时,印章使用人应将原文件交回保管人销毁并记录之后,重新办理加盖印章手续。
第二十条 原则上不得将印章带出公司/子公司,如确有需求,由需求部门提出书面印章借用申请,准确填写借用时间及事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借用。借用期间,由申请人使用和保管,只可用于印章申请事由,不得外借他人,借用期间发生的所有印章有关责任由申请人及申请部门负责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印章专管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如遇特殊情况,相关授权领导无法审批,需在电话通知授权领导认可的情况下盖章,并督促使用人事后及时补足审批流程。
第二十二条 印章专管人员只有印章加盖权,没有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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