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5-032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已于 2025 年 8 月 7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3)。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宋晓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魏一瑜女士、朱东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宋晓华女士、魏一瑜女士、朱东燕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内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作用,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更具有合理性、科学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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