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5-028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7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伟忠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88,052,26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72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6,380,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16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31,671,3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56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34,001,70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2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30,38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31,671,3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5608%。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9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33,99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唐伟忠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54,050,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2481%。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995,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 8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丁宇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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