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本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
目 录
目 录......2
释 义......1
正 文......4
一、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4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 5
三、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10
四、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12
五、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12
六、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13
七、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13
八、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回避表决情况...... 14
九、 结论意见...... 1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立科技、本公司、 指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本 指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本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指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限制性股票、第二 指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类限制性股票 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归属 指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
的行为
归属日 指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
归属条件 指 本次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
益条件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 1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
号》 办理》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管理办法》 指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立科技”、“公司”)委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本所律师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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