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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18:53:11 股吧网页版
兰卫医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三)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培育核心竞争力;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投资规模与资产结构相适应,量力而行,科学论证与决策。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投资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款规定。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或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款规定。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达到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标准的,公司应当披露交易标的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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