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控股股东重整管理人已被指定,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阎侠)7月25日,记者自张小泉发布的公告获悉,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张小泉集团(张小泉的控股股东)的重整申请,张小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张小泉集团管理人。张小泉集团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8月31日17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张小泉间接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持有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富泉投资”)100%股权,富泉投资持有张小泉直接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99.9981%股权,张小泉集团直接持有张小泉44043709股股份,占张小泉总股本的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张小泉总股本的29.09%)。同时,张小泉集团所持张小泉股份存在高比例质押、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情况。
张小泉集团能否重整成功、是否纳入富春控股重整一案并适用实质合并方式进行审理均存在不确定性。鉴于张小泉集团已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其持有的张小泉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导致张小泉控制权发生变动。
张小泉方面表示:“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保持相互独立。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控股股东本次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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