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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4 20:51:04 股吧网页版
远信工业: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4


证券代码:301053 证券简称:远信工业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23246 债券简称:远信转债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新昌县远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004,583股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新昌县远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琪投资”),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4,895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3%。

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变,减持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远琪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昌县远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远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004,5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264,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53%。若在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变,减持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远琪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下称“锁定期”)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2022 年 3 月 1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本企业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已经履行完毕,远琪投资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已于 2024 年 9 月 3 日解除限售。本次减持不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远琪投资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此外,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远琪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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