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05 号”文《关于同意广东绿岛
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止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 17,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的工作,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6.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3,413,166.53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1,336,833.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
[2021]21000790172 号”验资报告。
(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411,336,833.47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074,638.91
减: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6,447,347.98
本年度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925,470.52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300,000.00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7,838,631.79
合 计 154,900,022.09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54,900,022.09 元,其中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34,900,022.09 元,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12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及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为便捷对募集资金账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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