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26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5,809.6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31.9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377.68 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1)第 066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涂装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中集通华数字化半挂车升级项目”、终止新营销建设项目。
基于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为提高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及变更部分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终止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半挂车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和“新一代智能冷藏厢式车厢体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终止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年生产 5 万套行走机构产品(车轴加悬挂项目)”,并使用 A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46,095.80 万元用于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强冠罐车高端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同意将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和“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以及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和“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6 月 30 日;同意公司终止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
项目之子项目“白银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和“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同意公司终止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
之子项目“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与“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终止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终止星链半挂车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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