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8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五章 董事会...... 23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1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39
第九章 公司的合并、分立与增减资......40
第十章 破产、解散与清算......42
第十一章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44
第十二章 附则...... 45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相关中国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91320500773222051M。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33,334 股,于 2021年 7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uzhou Shiji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 58 号,邮政编码:21513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2,383,33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管辖和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八条 公司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任期届满前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可依法设立子公司、分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用户第一,服务至上,致力于改善工业生产所造成的污染和高效率的研发技术,减少工业生产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从而实现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废气处理、水处理、粉尘处理、固废处理、土壤污染治理以及脱硫脱硝等相关环保设备与工程的系统设计、制造、安装、运营管理、售后等并提供相关销售;各类环保节能系统工程的信息数据开发应用并销售,远程在线检测系统的集成运营管理;新能源电子产品及耗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
能技术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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