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进展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1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宁国经开管委会”)开展投资合作,签订了《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统称“《投资合作协议书》”)。公司将在安徽宁国设立一家项目公司作为电池片项目运营
主体,负责运营年产 24GW 高效 N 型单晶 TOPCon 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项目
公司为上述项目厂房及机电设施代建承担支付租金及回购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已经过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
根据《投资合作协议书》安排,项目公司将与宁国经开管委会下属国有公司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众益”)合作,由宁国众益负责土地、建筑物及基础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项目公司自竣工验收并交付之日起至发起回购之日内按照回购总价款的百分之六向代建方支付租金,交付后第七年开始回购土地、厂房及机电设施,分四年完成回购,每年回购不低于回购总价款的25%,同时在支付第一笔回购款之日起向代建方按比例递减支付租金。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减少未来可能的回购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同时参考有关行业变化及项目生产建设的实际需求情况,为了保障重大投资项目如期投产的顺利实现,宁国经开管委会与公司一致同意豁免《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的项目公司的回购义务,同意解除签订的代建及回购协议,改为以长期租赁的形式进行合作,经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国众益一致沟通于2023年8月30日签署了解除协议。
三、其他说明
在本次投资合作中,回购事项原为协议条款之一,解除回购事项有利于项目的快速推进实施并减轻公司未来资金压力,另外公司中标并承建的本项目EPC工程已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对公司2023年整体经营业绩亦产生了积极影响。公司于解除协议签署时未及时披露,本次特予以补充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严格按照租赁协议支付租金,依托租赁资产进行的生产活动正常开展,相关租赁资产物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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