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5-038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林立洪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 月 17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其中现场出席人数为
1 人,唐铁光先生、万知永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林立洪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首次授予日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确定授予日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并向符合首
次授予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61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5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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