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南奕帆
股票代码:301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锦成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40.0000%
签署日期:2025年9月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奕帆”)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南奕帆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附表:......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锦成
上市公司、江南奕帆 指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5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1,308,848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
例的1.6826%;自上市日起算,因被动增加、被动稀
释、减持股份等因素,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权益变动
比 例 为 1.3570% , 持 股 比 例 从 41.3570% 下 降 至
40.0000%。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刘锦成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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