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49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2人,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67,080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78,187,370股的0.4695%。
2、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相关手续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办理367,08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2024 年 8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
励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6.11 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总计 3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5、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
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7、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7,500万元或2024年-2025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3,500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 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
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各考核年度依据当期业绩完成率(R),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业绩完成率(R) R≥100% 90%≤R<100% R<90%
公司层面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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