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切实履职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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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2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切实履职的书面承诺
鉴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本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接受提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提名人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当选独立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特此承诺。
(此页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切实履职的声明与承诺》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候选人(签字):
刘 莉 卢雷 丁伟
2025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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