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5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4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389,424,000.00 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27,603,471.69 元,实际收到货币
资金人民币 361,820,528.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46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41,935,620.2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47,488,379.78 元,无超募资金。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328.57 万元(含项目终止后该项
目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992.01 万元;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819.48 万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81.97 万元;2023 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 1,549.36 万元;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025.96 万元;2025 年度上半年使用募集
资金 1,859.80 万元。2022 年 7 月 21 日,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378010100100728242 账户募集资金已按规范要求支付完毕,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注销手续,并将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1.26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 3 月 12 日,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
销户的公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 8110601013001286578 账户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终止,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注销手续,并将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5,087.49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含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8.03 万元,现金管
理产生的利息 339.46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185.94
万元(含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
《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8 年第一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
经本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和 2021 年 7 月 19 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恒丰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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