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301016 证券简称:雷尔伟 公告编号:2025-016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冲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6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1,840 万元,股本由人民币普通股 15,600 万股变更为人民币普通股 21,840 万股,董事会同
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核心技能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董事会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王冲先生、陈娟女士、张健彬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因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王冲先生、陈娟女士、张健彬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因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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