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指定审计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负责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和流程,负责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业务实施内部控制,保证关键业务及主要业务流程的关键控制点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子公司层面;
(三)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八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指影响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主要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通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结合进行。
第九条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
检查和问责机制,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执行。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存货、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财务报告、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第十二条 公司应制定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机制,确保信息能够准确的传递,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及时了解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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