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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13 16:59:07 股吧网页版
百洋医药: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推广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3


证券代码:301015 证券简称:百洋医药 公告编号: 2025-012
债券代码:123194 债券简称:百洋转债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推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署并经主管当局批准(如有需要)后生效。
2、协议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协议各方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协议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3、协议履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协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本次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百洋智合医学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智合”)与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氏制药”)签订了《推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罗氏制药聘请百洋智合在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内独家推广产品(利妥昔单抗注射液,商品名:美罗华)。

该协议为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审批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协议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27869.7143 万美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1100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自产产品;药物临床试验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法律咨询、金融信息服务、市场调查、社会调查及其他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从事医药科技领域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二)履约能力分析

罗氏制药的穿透股东为罗氏集团(Roche),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是一家以创新为驱动的全球生物技术公司;罗氏的愿景是先患者之需而行,罗氏致力于不断探索从前沿科学到疾病诊断和治疗药物的成果转化,挽救生命、改善人类生活质量,在抗肿瘤、免疫、抗感染、眼科和神经科学领域拥有差异化药物。罗氏制药经营状况良好,药品产能充足,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三、《推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罗氏: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百洋:北京百洋智合医学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

罗氏指定百洋根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在区域和领域内推广产品。双方同意,未经事先通知百洋,罗氏不得指定任何第三方在区域内推广产品。

产品:美罗华(利妥昔单抗注射液),MabThera (Rituximab Injection)

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

领域:在区域内批准用于该产品的所有适应症,无论是单一疗法还是联合疗法。

3、推广

在协议有效期内,百洋应始终尽其所能为产品提供推广服务,以加强产品医疗信息交流、实现产品的成功商业化并扩大患者在区域内的可及性,相关推广费用由百洋承担。

本协议约定的推广服务,是指通过学术访问等相关活动,促进医疗专业人员更好地了解产品及其治疗价值。

4、服务费

罗氏将根据协议约定每季度向百洋支付一笔推广服务费。百洋将向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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