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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4 20:43:05 股吧网页版
晶雪节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常润实业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
润实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1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6%。常润实业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常润实业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常润实业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常润实业公司 15,187,500 股 14.06%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期间: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减持期间

本比例

集中竞价 1,080,000 股 1%

常润实业公司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大宗交易 2,160,000 股 2%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锁定期限承诺

(1)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晶雪节能股份系本承诺人实益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持股等情况;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晶雪节能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晶雪节能股份不存在任何权益纠纷。(2)自晶雪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雪节能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晶雪节能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晶雪节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3)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雪节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晶雪节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晶雪节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晶雪节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晶雪节能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4)因晶雪节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晶雪节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5)本公司减持晶雪节能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本公司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雪节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晶雪节能所有。

2、减持意向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晶雪节能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方式:其减持晶雪节能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价格:在所持晶雪节能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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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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