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009 证券简称:可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及相关人员收到监管
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5年 8 月 26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81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及《关于对金利伟、李超楠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18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截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可靠股份)与广西杭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杭港)的 2025年度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达到 2,112.24 万元,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54%,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可靠股份董事会才审议通过并
披露 2025 年度公司与广西杭港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决定书》内容
“金利伟、李超楠:
经查,截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可靠股份)与广西杭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杭港)的 2025年度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达到 2,112.24 万元,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54%,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可靠股份董事会才审议通过并
披露 2025 年度公司与广西杭港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利伟与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李超楠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
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你们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到我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 1 号 18 楼)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高度重视,公司相关人员将根据要求到浙江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强
化信息披露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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