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4 20:49:23 股吧网页版
宏昌科技: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7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确保主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塑料期货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合约,公司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确保主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
的,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塑料期货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合约,公司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地缘政治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和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和期权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