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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20:07:18 股吧网页版
迈拓股份: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范经营风险,改善运营状况,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内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评价。

第六条 内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并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置于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领导之下,

第七条 内审部应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审部的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

第十二条 内审部应根据公司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安排审计工作。内审部的职能是:

1、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3、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4、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的审计形式:

1、财务审计: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公司下属各分公司以及其它所属机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及经济效益情况,资金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

2、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审计:审查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

3、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审计,审查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以促进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4、离任审计:公司所属单位总经理离任、调职,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及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5、工程项目审计: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新建、改扩建、大修、装修等项目的概算、预算、付款、决算进行审计;

6、专项事项的审计: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内控审计:审查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意见,促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8、后续审计:在内审部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后,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及时有效地采取改进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进行审查;

9、临时性的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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