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备案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如下:
1、修改“监事、监事会”以及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相应条目编号顺延;
除前述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出具的《关于同意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5 号),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5 号),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82 万股,于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82 万股,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21 年 6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
票代码为 301006。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
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
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资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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