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1001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 5 楼元宇宙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0 日以专人送
达、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 2 人(朱雯
婷、王焱),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 1 人(凌心慰)。
本次监事会由朱雯婷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2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2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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