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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9 17:43:04 股吧网页版
泰福泵业: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160 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总股本为 95,177,803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1,873,9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95,177,803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 1,873,900 股后的股本 93,303,903 股。

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
本×10 股= 6,997,792.72 元÷95,177,803 股×10 股=0.735233 元,即每股现金分
红金额为 0.0735233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0735233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股份数量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分配总额。

2、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公司回购注销了首次授予的 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88,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95,865,803 股减少至 95,177,803 股。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873,900 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泰福转债,债券代码:123160)自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8 年 9 月 27 日处于转股期,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泰福转债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泰福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4、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95,177,803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1,873,900 股后为 93,303,903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5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7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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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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