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路 30 号,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 √ 作为投票对
2.00 制度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7)
2.01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4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5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6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7 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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