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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5 17:07:14 股吧网页版
尤安设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从而促进公司价值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及适当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从而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三)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董事会所属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部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审计及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企业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流程。

第七条 审计部根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和有关规定,配备适当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必须遵循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证独立客观公正,保守秘密,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审计对象和范围

第十一条 审计对象: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以及上述对象的相关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 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财务审计:对公司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告涉及到的数据和各项管理费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二)内部控制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设计合理性和实施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专项审计:

(1)业务审计:对业务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和监察。

(2)合同审计: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资产购买合同、资产出售合同等合同执行程序、操作流程进行的审计检查。公司认为重大的合同,审计部门应当参与合同前期审查。

(3)投资项目评估审计:参与投资项目的评估论证,检查投资项目成本和效果。

(4)人力资源审计:针对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制度、执行程序、操作流程和人力资源信息运用等方面进行稽核,评估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性并确保其依法行事。

(5)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经营班子等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落实其任期届满或离任时遗留财务问题的经济责任。

(6)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被审单位经营、管理活动合理性、效益性、效率性进行审计。

(四)接受董事会的指令,对临时指定的事项进行审计。

第四章 职责要求和审计内容

第十三条 审计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起草公司内部审计法规、制度;

(二)制定审计工作规定、工作计划;

(三)指导监督被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设计合理性和实施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

(四)对公司的会计资料、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五)向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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