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査,公司董事会提名施泽淞先生、陈磊先生、杨立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燎先生、王弟海先生、罗忠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上述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均具备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亦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燎先生、王弟海先生、罗忠洲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相关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燎先生系会计专业人士,其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
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二、离任董事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晓东先生、吴冬先生、顾峰先生将在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晓东先生、吴冬先生、顾峰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叶阳先生、余志峰先生、张晟先生亦将在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但该等人员仍将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协助管理层开展相关经营业务的拓展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叶阳先生、余志峰先生各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384,013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1.2176%,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分别间接持有公司5.7128%股份;张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34,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3%,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0712%股份。该等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徐晓东先生、吴冬先生、顾峰先生、叶阳先生、余志峰先生、张晟先生均已作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减持股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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