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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5 17:07:14 股吧网页版
尤安设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规定,拟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运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结合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9名调整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席位数由6名调整为4名,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席位数保持不变,仍为3名。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公司(以 为维护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公司

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十条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企业)不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企业)不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 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为公司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 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 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 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 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 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
赔偿责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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