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7 月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上海正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0757926286X。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 968 号 1618 室,邮政编码:
200435。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280 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让设计和生活充满想象力。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图文设计制作;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且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可在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适时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2,200 万股,发起人的姓
名或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见下表: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额(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1 施泽淞 293.92 净资产折股 13.36% 2016 年 4 月 2 日前
2 叶阳 293.92 净资产折股 13.36% 2016 年 4 月 2 日前
3 余志峰 293.92 净资产折股 13.36% 2016 年 4 月 2 日前
4 陈磊 5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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