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23256 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0.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65.3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94.6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162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2,759.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75,9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5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0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924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87.81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55.13万元,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504.45万元,部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273.58万元用于永久补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1,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70.36万元。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104.91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104.91万元,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4.75万元,部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1.34万元用于永久补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28.4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通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通宁电子”)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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