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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19:39:09 股吧网页版
格林精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0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惠州市君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惠州市君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州君强”)为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精密”或“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为 5,043,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8,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995%。

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控股股东惠州市惠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州惠丰宝”)、豐駿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豐駿投資”)和惠州君强间接持有格林精密股份,上述公司合计持有格林精密股份 221,061,4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8%。惠州君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惠州君强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惠州市君强股权投资合伙 5,043,010 1.22%
企业(有限合伙)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惠州君强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公司员工自身资金需求。

(二)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于 2024 年4 月 1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

惠州君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8,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9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2025
年 8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惠州惠丰宝、豐駿投資、惠州君强的相关承诺

惠州惠丰宝、豐駿投資、惠州君强在格林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格林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格林精密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格林精密股份,
也不由格林精密回购该等股份。本公司/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企业将承担格林精密、格林精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格林精密股票的收益将归格林精密所有。

2、减持意向承诺

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格林精密股份,减持后所持有的格林精密股份仍能保持惠州惠丰宝对格林精密的控股地位。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将按照格林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惠州惠丰宝、豐駿投資和惠州君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格林精密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惠州惠丰宝、豐駿投資和惠州君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惠州惠丰宝、豐駿投資和惠州君强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本企业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企业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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